毛宁因夺他人男友被刺 毛宁回应:不在意别人怎么说
2000年11月22日晚,一读者称:“毛宁被扎伤,现已被送往朝阳医院。”随后,赴医院采访的记者被“毛宁身边的工作人员”拒绝,北青报一女记者遭“工作人员”打;11月29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破获“毛宁被刺”案,罪犯嫌疑人关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又传出毛宁自杀消息;12月3日,成都某报登出新闻:自称是“毛宁男友”的四川籍男子“范小玉”称自己是毛宁多年的“男友”,毛宁遇刺是因为他夺走了“关铭所爱”,他还扬言自己手里有64张与毛宁在一起的色情照片;12月5日,“范小玉”在北京割脉自杀。经抢救后的“小玉”向媒体诉说原因是“不堪毛宁母亲的压力”;后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也宣布:“小玉”因涉嫌盗窃被警方立案,“小玉”真名叫王友安,实际年龄32岁。经过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毛宁在当时大概是心情受到严重影响,渐渐淡出人们视线,近几年他才重新振作,慢慢返回舞台。
首次回应“断臂情”:别人说什么别太在意
网上充斥着毛宁的绯闻,隔三差五地出现以“同性恋”为主线的新闻,有的还写得绘声绘色,扑朔迷离,2009年,毛宁在接受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我这个人特别不爱八卦,不喜欢上网。我19岁入行,到现在快20年了。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去防备,媒体也很单纯。现在社会在变,媒体也不断在变。现在做艺人,要做好思想准备,谁都有一些不公平和无奈。前阵子有个人在网上说是暗恋我多年,很多我的朋友看了新闻都给我打电话了,瞿颖也给我打电话了。说这种东西一看就是假的,挺恶心的。我说什么事情啊?我还不知道呢。”毛宁笑了,充满无奈。这是他首次正面回应关于某三线男演员传出“断臂之交”的传闻。“现在做演员,得有好的心理质素,别人怎么说,说什么,别太在意。正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接受,但有些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自己清就行了。”
毛宁15年前在朝阳区被刺事件真相曝光
这个叫“小玉”的人是被四川某报隆重推出的。自称为“毛宁男友”的“小玉”据称因“不堪压力”跑到北京抹脖子自杀,然后又被救活过来——反正老套电影里能看到的,“小玉”都给我们表演了一遍。之后,他意犹未尽地放出风来说:他将抖落出64张和毛宁在一起的、“儿童不宜”的照片!当然,结果是,某报所谓“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予刊载”。
某晚报记者几经周折和小玉以及他那个“智勇双全”的“经纪人”刘刚取得了联系,经过40多分钟的电话交流后,记者发现:这个与毛宁“交往”了两年多的 “男生”不但对北京的情况一无所知,对于毛宁的家庭住址、经纪人姓名、家庭成员以及电话号码等诸多的“基本常识”更是无以对答。
声称要开新闻发布会抖露那些照片的“小玉”并没有如期见记者。倒是不久后他因盗窃罪被德阳警方立案通缉,他的真实身份也被四川媒体挖了个底朝天:真名不叫“范小玉”,而叫王友安;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连初中也没毕业;不是什么“圈内人”,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21岁那么嫩,年龄早已超过了32岁……“小玉”的弥天大慌总算破了产。
毛宁的律师评价媒体在“毛宁被刺”这件事情上的作为时说:“我们欣慰地看到了多数媒体对本案的后期报道是认真的。新闻报道应当依据客观事实,否则依法应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对于某媒体及其推出的这个“小玉”,这位律师强调道:“‘小玉事件’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毛宁与‘小玉’从未见过面,也根本不认识。其有关与毛宁先生的关系及之间发生的行为的言论纯系杜撰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这种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行为,已造成他人名誉的严重损害,依法其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严重时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现正在收集证据,不排除追究其责任。”
都说人红是非多,毛宁也因此次被刺卷入同性恋的事件让他自我封闭,甚至一度想退出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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