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有谁解约 东方神起起诉sm的法院判决曝光

奇闻怪事 合集 2018-02-23 16:32:14
日前,东方神起组合中有部分成员突然向sm公司提出解约,要求离开sm,让东方神起组合面临解散的危险。日前东方神起起诉sm的法院判决结果被曝光,东方神起中有谁解约了?

  “东方神起”已成为SM公司继H.O.T和“神话”后第三组提出解散的组合。而SM公司从成立起奉行至今的苛刻协议并没受到屡次解散事件的影响,因此外界普遍认为“东方神起”解体已成定局。2009年7月31日东方神起三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起诉经纪公司SM娱乐成功解约。

东方神起有谁解约 东方神起起诉sm的法院判决曝光

  法院判决结果

  2009年10月2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定SM与东方神起的专属合约【违反了善良的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过度侵害其经济自由和基本权利】,并且【韩国法律规定“艺人的专属合约时效限定为7年以内”】,因此判决SM合约违法无效,三人可以自由开展演艺活动,自这一天起三人不再是SM公司旗下艺人。

  2010年4月12日,SM公司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两项诉讼,要求重新确认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的专属合约有效,并向三人索赔22亿韩元【约1760万人民币】以补偿东方神起深圳演唱会被取消及东方神起代言化妆品等收入的损失。

  2011年2月1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SM的两项诉讼,法院表示:【SM和JYJ的合约违背了艺人享有自我决定的权利,是一种要求艺人无条件遵守经纪公司单方面要求的从属型合约】,裁定SM的专属合同无效,SM无权干涉JYJ的演艺活动,三人无须赔偿任何损失予SM。2009年11月21日东方神起深圳演唱会的取消,是因为SM公司伪造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名成员的签名,与中国主办方签订演唱会的合约,欺骗歌迷购票的骗局。

  2011年2月2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向SM公司下达【间接强制命令】,表示【SM不能妨碍JYJ的活动,如违反这条规定,每次需支付2000万韩元】。

  2011年4月14日,JYJ日本赈灾慈善演唱会尽管门票已全部售罄,却因日本经纪公司艾回的封杀而被迫取消。JYJ经纪公司C-JeS于28日以【艾回对JYJ日本地震慈善义演取消处理不当】为由,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两项民事诉讼,艾回也提起两项反诉,最终四案并审。C-JeS在2013年1月18日四案全部胜诉,法院判决艾回公司无权干涉JYJ三名成员在日本的演艺活动,艾回需为之前的侵权行为赔偿6.6亿日元【约78亿韩元或4500万人民币】,艾回公司造谣侮辱JYJ经纪公司代表为黑帮事实成立,需向其个人赔偿100万日元【约1100万韩元】。

  2012年11月28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与SM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确定双方的所属协议自2009年7月31日起无效,并规定今后双方不得互相干涉各自的演艺活动。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JYJ与SM公司共同撤销了双方正在进行中的所有诉讼。

  2014年2月16日,C-JeS在官网上表示,公司与日本娱乐经纪公司艾回唱片公司达成协议,终结双方迄今为止发生过的一切法律纠纷。C-JeS与艾回往后互不干涉对方的任何活动。通过此次协议,JYJ日本活动相关的所有纠纷均结束,如今JYJ在日本的活动将受到法律保障。

  东方神起解约的三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虽在解约事件中付出了新成立组合遭封杀的代价,但是如今终于苦尽甘来,成功与sm公司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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