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二审判决 于正不服一审宣判
2014年12月5日下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三中院)开庭宣判。判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随后,于正工作室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于正不服决定上诉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于征(原文如此——编者注)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琼瑶诉于正剧本侵权案二审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5年4月8日,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剧本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庭审中,于正方代理人出示了一份琼瑶于上世纪90年代将《梅花烙》著作财产权出售的资料,但琼瑶代理人不认可新证据。法庭并未当庭宣判。继琼瑶诉于正案后,4月4日,又一桩涉嫌剧本剽窃的官司宣判,原告《小麦进城》的编剧倪学礼胜诉获赔2万元。
在中国,维护著作权是件麻烦事。有编剧调侃,打官司花费的时间,够再写一个剧本了。对于编剧维权的现状,记者采访了多位编剧和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秘书长余飞表示,编剧被侵权的事正在减少,因为一些维权官司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这要感谢琼瑶、王海鸰这些“维权先锋”。
据了解,此次双方将在市高院继续进行二审较量,市高院的本次裁判也将是该案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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